交流耐壓試驗和沖擊電壓耐受試驗試驗方法
交流耐壓試驗
交流耐壓試驗是鑒定電力設備絕緣強度的最有效的、最直接的試驗方法。對斷設備能否繼續(xù)運行具有決定性意義是避免發(fā)生絕緣事故,保證設備絕緣水平的主要手段。
進行耐壓試驗前,充油設備應按規(guī)定靜置一定時間:
500kV靜置時間應大于72h;
220kV靜置時間應大于48h;
110kV靜置時間應大于24h。
電容升現(xiàn)象
當被試設備為容性時,試驗回路的電流基本是容性電流,由于電容電流在試驗變壓器的的繞組上要產生漏抗壓降,所以使被試設備端電壓上升,即現(xiàn)場通常說的“容升”。
交流耐壓試驗結果分析判斷方法
被試設備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不發(fā)生擊穿為合格。一般情況下,如果接入的電流表突然上升,則表明被試設備擊穿。
根據(jù)控制回路的狀況,如過流繼電器動作設備發(fā)生放電聲響、冒煙等。
像變壓器有繞組的設備,即使通過了耐壓試驗也往往不能檢出匝間等缺陷,還需結合其他試驗項目(局放、色譜、微水) 結果綜合判斷。
沖擊電壓耐受試驗
沖擊耐受電壓試驗是對絕緣施加規(guī)定次數(shù)和規(guī)定值得沖擊試驗。需要施加較多次數(shù)的沖擊電壓,以檢驗在可接受的置信度下實際的統(tǒng)計耐受電壓不低于額定沖擊耐受電壓。
對自恢復絕緣,可進行50%放電電壓試驗獲得實際統(tǒng)計耐受電壓 (90%的耐受概率)對于套管、互感器等設備,只能用額定耐受電壓進行檢驗。
四種沖擊電壓耐受試驗方法
3次沖擊耐受試驗。不允許發(fā)生破壞性放電。
3/9次沖擊耐受試驗。3次出現(xiàn)1次破壞,在追加9次。
15次沖擊耐受試驗。自恢復絕緣中不超過2次破壞性放電,而非自恢復絕緣中未出現(xiàn)破壞性放電。
對自恢復絕緣,進行50%放電電壓試驗,U50應不低于額定沖擊耐受電壓乘以1/(1-1.3z),z為變異系數(shù),操作沖擊0.06,雷電0.0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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